城市的发展建设会对周边房子进行拆迁征收用于开发,一般房子都是有房产证的,那么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处理呢?
一、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怎么处理
如果房屋只是用于翻建性质的,原房屋结构、用途、门牌等房子拆了重建的,原来的房产证无需处理,仍然属于有效的,无需做更换处理;若房屋是拆迁性质的,一般房产证将由开发商办理注销手续,若只是暂时空地或公共用地的,需自己上房管局办理注销手续。原房产证将被收回或公告作废。
二、房屋已拆除原房产证怎么处理
房屋已拆除原房产证会被拆迁单位会收走,如果拆迁主体不具有收缴资格,就会盖上征收类的章。由产权人自行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如果不注销的话,名下一直会有这套房子,未来再买房、卖房或者拆迁还房的时候,如需要缴税,税点会较高。
强制拆迁的条件;
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